私募基金设立人数问题


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adf" in /www/wwwroot/tmter.com/wp-content/plugins/rejected-wp-keyword-link-rejected/wp_similarity.php on line 41

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sim_pages" in /www/wwwroot/tmter.com/wp-content/plugins/rejected-wp-keyword-link-rejected/wp_similarity.php on line 42

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限定是50人,机构不限 。

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:

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,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  (一)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;
  (二)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;
  (三)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,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;
  (四)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;
  (五)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,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;
  (六)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;
  (七)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,除合理报酬外,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;
  (八)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
参考: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-20070123

关于刘晓东

不能相忘江湖,那就日夜守望。
此条目发表在企业金融分类目录,贴了, 标签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